專業、認真最優質的立法委員候選人---章正輝
五大基本主張總說明:
五、督促政府實踐「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內容,符合世界潮流
2007年9月1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是一項關於原住民族權利問題的重要決議,共有144個國家簽署此宣言。雖然該宣言不具國際法的約束力,然而卻是國際社會處理原住民事務的重要依據,也是消弭各國對原住民族權利的侵犯、歧視及邊緣化的重要指標。
《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內容涵蓋原住民族的個人和集體權利,以及在文化、身份、語言、工作、健康、教育等權利。同時宣言強調原住民有權維持及強化既有體系、文化及傳統,並追求符合民族需求和意願的發展。此外宣言也主張原住民族在其相關事務上的完全參與權以及保存獨特本體和追求自我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權利,以及禁止對原住民族的歧視。宣言的目標是要讓各國政府能與原住民族共同處理關於發展、多元文化、和地方分權及自治的問題。目前一些先進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及紐西蘭分別在2009、2010年認可了此宣言,也努力朝此宣言的精神與目標努力。
政府近來大力倡議並推動入聯行動,而加入聯合國意味必須承擔諸多國際公約和宣言的責任,這當然也包括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儘管台灣加入或重返聯合國還有一大段路要走,但台灣自詡為民主先進的國家,且自認是多元文化融合的社會,真的了解原住民族權利的實質內涵嗎?
正輝認為當前政府必須以聯合國準會員國的態度來看待《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宣言中有關原住民族政治、經濟、文化、教育、語言、健康...等方面的主張應該努力來落實,尤其有關原住民族自治、土地、自然資源等方面重要的主張必須列為施政重點,同時更應提出相關法律與政策國內法化的時間表,具體實踐《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內容和精神,保障我們原住民族的權利。